截至核实日期2026年10月1日,结论很明确:自2026年1月1日起,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,按照3%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;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房对外销售,免征增值税。公告所称“个人”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。依据是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发布的《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),上海税务官网刊载页面标注“全文有效”。
“持有不足2年”具体按购买时间判断吗?
标题中的“持有不足2年”,对应公告中的判断条件是购房时间是否达到2年。公告原文使用“购买不足2年”和“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”两种表述,可直接按下表判断:
| 购房时间 | 增值税处理 |
|---|---|
| 购买不足2年 | 按照3%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|
| 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 | 免征增值税 |
如果卖家属于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,不属于公告所称的“个人”,不能直接套用表中的结论,应另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确认适用口径。
为什么要分清2026年1月1日?
财政部、税务总局于2025年12月29日发布上述公告,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,并同步停止执行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)附件3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》第五条第一款。
济南市税务局的政府网站答复也确认,该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,个人销售购买2年或以上的住房可以免征增值税。因此,判断时既要区分政策施行时间,也要核对购房时间,不能仅凭“2026年卖房”直接确定税率。
2025年12月31日前卖出,也能适用新公告吗?
可以,但不是只看销售日期。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- 个人销售住房发生在2026年1月1日前;
- 该笔销售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;
- 符合公告规定,包括属于公告所称“个人”,并满足相应购房时间条件。
同时符合这些条件,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执行。仅仅发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,并不自动满足新公告的过渡条件。
只知道3%,能直接算出税额吗?
不能仅凭3%和成交总价自行计算。上述官方内容列明的是“按照3%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”,没有列出具体计税基数、扣除项目或计算公式。“全额缴纳”应结合完整税务口径理解,实际申报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确认计税依据。
办理前可重点核对:
- 销售主体是否属于公告所称的“个人”;
- 购房时间是否达到2年;
- 销售时间及增值税申报、缴纳状态;
- 主管税务机关发布的最新公告和具体办理口径。
本文为一般信息,不替代主管税务机关的具体办理意见。
资料来源
常见问题
2026年所有个人卖房都要按3%缴纳增值税吗?
不是。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,按照3%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;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房,免征增值税。
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属于公告里的“个人”吗?
不属于。公告明确将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排除在“个人”范围之外,不能直接按照公告中的个人住房政策判断。
2025年12月31日前卖出,只要尚未申报就能适用新公告吗?
还不能只看这一点。销售时间、增值税是否尚未申报缴纳以及是否符合公告规定,需要同时满足。
能用成交总价直接乘以3%计算增值税吗?
仅凭成交总价和3%不足以确定税额。公告列明的官方内容没有提供具体计算公式,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确认计税口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