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,无需返回原参保地开具《参保缴费凭证》;办理方式有线下窗口和网上办理两种。福建省人社厅的《如何办理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?》明确,申请时要确认原参保地已经停保、转入地已经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,再向转入地提出申请,之后由两地经办机构协同办结。(核实日期:2026-10-01;本文为一般信息,具体以福建省相关经办机构最新公告为准。)
申请前要核对哪两个状态?
| 核对事项 | 需要达到的状态 |
|---|---|
| 原参保地 | 必须已经停保 |
| 转入地 | 必须已经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|
这两项都是申请时的前置条件。尚未确认状态时,应先核实参保记录,不要把已经提交申请等同于条件已经满足。
没有参保缴费凭证怎么办?
不需要为了申请这项转移,再返回原参保地专门开具凭证。
福建省人社厅上述说明援引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厅函〔2019〕185号):自2020年7月1日起,参保人员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,无需回原参保地开具《参保缴费凭证》。
这项规定免去的是本人返回原参保地开具该凭证的步骤,不改变由转入地发起、两地经办机构协同办结的基本流程。
网上办理和线下办理有什么不同?
| 办理方式 | 如何提出申请 | 后续流程 |
|---|---|---|
| 线下窗口办理 | 直接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| 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发起流程,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同办结 |
| 网上办理 | 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或使用“掌上12333”手机APP,选择转入地与转出地后提出申请 | 申请提交后,由转入地与转出地双方经办机构对接办结 |
两种方式的主要差别在申请入口:线下直接向转入地窗口申请,网上则通过平台或手机应用选择转出地、转入地并提交申请。后续均由经办机构对接,官方说明没有列出两种渠道的办结时限差异,因此不能据此判断哪一种必然更快。
实际办理按什么顺序推进?
福建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可概括为:自查状态—向转入地申请—两地协同办结。
- 先核实原参保地是否已经停保。
- 再确认转入地是否已经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。
-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线下窗口或网上渠道,向转入地提出申请。
- 申请进入流程后,由转入地与转出地经办机构协同办理后续手续。
就本文引用的福建省人社厅页面而言,具体材料清单、收费项目和统一办结时限均未列明,不宜自行套用其他地区或其他险种的口径,应以相关经办机构最新公告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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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原参保地还没停保,可以先申请吗?
按照福建省人社厅列明的条件,申请时原参保地必须已经停保。状态尚未确认时,应先核实原参保记录。
转入地还没建立养老保险关系,可以先办转移吗?
不可以直接按该项流程申请。转入地必须已经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,再向转入地提出转移接续申请。
网上提交申请后,还需要本人联系转出地经办机构吗?
按福建省人社厅列明的流程,网上申请提交后,由转入地与转出地双方经办机构对接办结,不是要求申请人分别自行跑两地办理。
没有《参保缴费凭证》,会不会影响申请?
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而言,自2020年7月1日起无需返回原参保地开具该凭证。是否存在其他具体材料要求,应以办理机关最新公告为准。